HK购物组图:香港药店面面观
2013-06-17 香港自由行一站通这是香港一间普通的药房。货架的一边摆放着各类药品,而另外一边则是生活用品。(摄影:曹海扬)
繁华的香港,商贾云集,人丁兴旺。走在街头,除了标榜各地美食的餐厅,数量最多的就属药房了。传统意义上的药店,应该只卖药品;但是在香港你会发现,药店除了卖药,还会出售生活用品。
在许多香港人眼中,药店是“廉价商店”的代名词。同样一件商品,在药店出售的价格,要比连锁超市买的价格便宜。以同一品牌的1000毫升洗发水为例,在连锁超市的售价是55港元,在药店里一般50港币就能买到。物美价廉,让药店成为不少香港市民,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添置家用的首选。
随着内地与香港两地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不少生活在广东的居民也选择来香港购买生活用品。药店,绝对收到他们的青睐,因为那里有炙手可热的婴儿奶粉和儿童纸尿布。堆积如山的罐装婴儿奶粉,大瓶装的洗发水和洗衣液,这要是在内地的药店里出现将不可想象,但在香港,大家习以为常。
香港的药店为何可以出售生活用品呢?香港特区卫生署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说,香港法例没有规定,药店不可以出售生活用品,但药店经营者必须保证店内出售的药品,不被其他产品污染。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香港法律,药房必须配备一名药剂师,药剂师必须将受管制的“第I部毒药的药剂制品”(例如含有0.1%或以下可待因的止咳水)和其他产品分开摆设,并且上锁。卫生署会不定期对药房展开检查,若发现盛放有关药品的柜台没有上锁,将会被处以最高10万港元的罚款,并被判刑两年。
那么,药店售卖不同的产品该如何监管?这位卫生署工作人员回答说,药品的监管权归属卫生署、食品的监管权归属食物环境卫生署、而生活用品的监管权则归属香港海关。卫生署只负责不定期检查药店出售的药物是否安全,药品的摆放和贮存,以及药店经营是否符合规范。若发现药店经营过期药物,或者药房经营卫生环境不好,卫生署有权收回药店经营者的营业牌照。
在香港,药店有药房和药行之分,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香港法例规定:药剂制品的销售受到不同程度的监管。获授权毒药销售商(通称“药房”),在药剂师的监督下,药房经营者按照处方销售医生处方药物。这些店铺可展示“Rx”标识,而药剂师也会于指定时间上班。
除了获授权毒药销售商,香港还有另外一类药品销售商,叫做“列载毒药销售商”,通称“药行”。药行不同于药房,没有药剂师,也不能出售“第I部毒药的药剂制品”(例如含有0.1%或以下可待因的止咳水),“Rx”标识也是被禁止使用与展示的。但药行可以出售被香港特区卫生署归类于“非毒药或第II部毒药的药剂制品”(例如伤风感冒药),也可以出售生活用品和食品。
在香港特区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站的链接中,你可以输入商铺名称或地址,以便查证有关药店是否属于已注册的药房:http://www.drugoffice.gov.hk/eps/root/en/consumer/search_drug_dealers.html
以下是香港特区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站公布的香港获授权毒药销售商(药房)名单:http://www.drugoffice.gov.hk/eps/root/tc/consumer/news_informations/relicList.html?indextype=4A。(曹海扬)
一间店铺门口挂有Rx标志,说明这是一间药房。(摄影:曹海扬)
香港一间药行,按香港法例规定,药行不能悬挂展示Rx标识,没有药剂师,部分药品也被禁止出售。(摄影:曹海扬)